企业从事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业网提供上海工商注册、公司注册、营业执照代办等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 代理记账百强服务商
  • 记账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 企业设立代理协会理事单位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上海营业执照代办

企业从事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542

       (1)加计扣除标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过人实行加计扣除。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过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的175%在税前摊销。
 
       (2)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②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③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④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销费用;⑥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⑦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③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3)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4)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5)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项目,除关联方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委托境外进行研发适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人委托方的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硬发费用不超过境内従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扣除。
 
       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核准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上海注册公司。我们至力于打造一个既能为积极创业的朋友和逐步扩大的公司提供迅速、全面、安全、可靠、优惠的注册服务。(并且可以提供税务一条龙服务。以及商标注册、行政外包,为您分担注册、税务等方面的烦恼。)公司现有专门的注册顾问为广大需要注册的朋友提供专业的注册咨询。且有先进的会计电算化处理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咨询客服 电话联系